兰宝信息(000631)致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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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9:0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11月3日,兰宝信息(资讯 行情 论坛)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深交所认为兰宝信息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相关信息披露与事实不符;有刻意隐瞒事实、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情况;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兰宝信息上述行为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市场造成
对此,兰宝信息董事会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