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600396)股东持股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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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8: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股东丹东东辰经贸总公司(该公司名称变更前为“丹东市沿江开发区东电鸭绿江经贸总公司”,下称:丹东东辰)的通知,丹东东辰与深圳市东电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东电)于2004年11月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圳东电将其持有的公司5304万股(占公司股份的24%)股份转让给丹东东辰,转让价款为170042027.88元(3.21元/股)。
本次股权转让后,丹东东辰将持有公司5502.9万股股份(原持有公司198.9万股,占总股本的0.9%,其中28.9万股国有法人股尚未过户),占总股本的24.9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东电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