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600116)公布诉讼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4:42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营业部(下称:万州农行)起诉重庆市万州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州公司)和重庆三峡水利(资讯 行情 论坛)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原告为万州农行;被告为万州公司、公司。
1997年12月29日公司为万州公司在万州农行18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其借款已于2003年5月29日到期,至今,万州公司尚未履行其还款义务。为此,万州农行提交《民事诉状》,要求判令万州公司和公司偿还该行贷款本金共计1800万元及贷款利息,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2004年11月1日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于2004年10月29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由万州公司归还万州农行借款本金18000000.00元并清偿利息(2004年6月20日前的利息为1516915.72元,自2004年6月21日起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2、由公司对万州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万州公司追偿。 3、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100010元,其他诉讼费40004元,共计140014元,由万州公司和公司共同负担。 万州农行起诉万州公司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原告为万州农行;被告为万州公司、公司。 1998年1月8日公司为万州公司在万州农行10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其借款已于2003年6月5日到期,至今,万州公司尚未履行其还款义务。为此,万州农行提交《民事诉状》,要求判令万州公司和公司偿还该行贷款本金共计1000万元及贷款利息,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2004年11月1日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于2004年10月19日对本案判决如下: 1、由万州公司归还万州农行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并清偿利息(2004年6月20日前的利息为1063507.18元,2004年6月21日至23日的利息按合同的约定计算,2004年6月21日以后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2、由公司对万州公司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万州公司追偿。 3、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60010元,其他诉讼费24004元,共计84014元,由万州公司和公司共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