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雅(000529)国有股权转让完成过户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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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ST美雅(资讯 行情 论坛)于2004年10月15日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批复,同意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持有的ST美雅国有股108,989,858股(占总股本的27.49%)中的99,076,962股(占总股本24.99%),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2004年10月29日,转让双方办理完成过户手续。现ST美雅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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