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达尔曼(600788)公布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09: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因与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一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2001]新经初字第887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同时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西安翠宝首饰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3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9%)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4年10月25日至2005年4月25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