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以前年度对外担保所涉重大诉讼的再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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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09: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有关规定,湖北美尔雅(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对以前年度为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拆借资金担保所涉及的重大诉讼,因近日公司部分资产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很可能造成损失,故再次予以公告,详见2004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 200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四份民事裁定书,裁定
申请执行人为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被执行人为公司。 裁定书按2001年12月31日(2001)琼经终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查封公司以下资产: 1、查封公司名下位于杭州路88号磁湖山庄房产1-2层(4064.16平方米面积)、1-8层8167.43平方米面积中的4728.03平方米面积。 2、冻结公司持有黄石美羚洋服饰有限公司的75%股权; 3、查封公司名下位于洪山区珞瑜路409号的923.75平方米土地; 4、查封公司名下位于洪山区珞瑜路409号的公司大厦共计7314.37平方米面积。 本项担保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在16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含本金、利息、罚息),公司已在200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预计或有负债6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