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内容详见2004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报》。
三、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
四、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将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追认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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