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0日召开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债务清偿方案:截止2004年9月30日,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公司对公司负债为561870.00元,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对公司的负债为22860958.10元,哈尔滨火炬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对公司的负债为18600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的议案。报告书全文详见2004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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