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的决议:公司于2004年6月10日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置换双方在办理有关产权过户时发现,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用于置换的上海假日百货4000平方米商铺实为3898.67平方米,不足面积为101.33平方米(按评估价计1613629.59元)。为了顺利地完成资产置换,
公司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于2004年10月15日签订了《关于〈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对《资产置换协议书》做出有关补充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有的上海假日百货3898.67平方米商铺按原评估价值(15924.50元/平方米)作价62084370.41元及现金1613629.59元,两项合计6369.80万元,用于本次资产置换,以此替换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用于置换的评估价值为6369.80万元的上海假日百货4000平方米商铺。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1月22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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