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镍业(600432)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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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 09: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10月19日,吉林吉恩镍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吉林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公司12118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63.78%,下称:镍业集团)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采矿权转让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根据《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收购镍业集团井下采矿(富家矿、大岭矿井下采矿)、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镍业集团所持有的长城公司270万股股权(占长城公司总股本的60%),交易价格为整体资产评估值的60%,即人民币169.5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吉林省国资委备案结果为准。 根据《采矿权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镍业集团拥有的富家矿、大岭矿两个矿山的采矿权。本次拟受让的采矿权暂按有关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暂作价2756.0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资源部)确认值为准。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的矿山等经营性净资产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参照有关评估结果,作价2980.1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国土资源厅备案值为准。 本次资产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向镍业集团将提供少量的供水、供汽服务及部分办公场所的出租服务,同时镍业集团将向公司提供铁路专用线租赁服务。为此双方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约定了相关服务的内容、价格及其支付方式。协议有效期为5年。 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其中采矿权的转让须获得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