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辽宁省建设集团公司(持有公司331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0.75%,下称:辽建集团)于2004年10月14日签署了《资产重组协议》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公司拟转让辽宁金帝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的股权、辽宁金帝建设集团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90%的股权、辽宁金帝建设集团塑钢门窗制造有限公司90%的股权、辽宁金帝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2.87%的股权、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94%的股权、辽宁金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88%的股权及金帝建设工业安装工程公司、辽宁金帝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工业安装工程公司、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构件公司等的资产及负债。以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368.87万元。同时,为解决因本次资产重组而新形成的辽建集团欠款354.40万元,辽建集团将在《资产重组协议》正式生效后三个月内共计支付公司货币资金723.27万元。
为了保证本次资产重组及交易的顺利实施和平稳过渡,双方签署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托管资产标的为本次重组资产;辽建集团不向公司收取资产托管费用;重组资产在资产托管协议执行日至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时止发生的损益由辽建集团承担。
本次资产重组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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