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河股份(600372)公布股东股份转让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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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09: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4日收到第二大股东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昌公司)的通知,合昌公司已于2004年10月14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下称:昌河航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合昌公司将其持有的31553620股法人股转让给昌河航空,转让价格为3.20元/股,转让价款为100971584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昌河航空将持有公司293446987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股权性质变动,须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时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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