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贸中心、物贸B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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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 09:36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接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百联集团)通知,其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已获批复,并对收购报告书草案内容无异议。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同意豁免百联集团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公司现将有关股权转让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百联集团以行政划转方式受让原国家股股东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 所持公司国家股144381298股(占公司总股本57.13%)。该次行政划转完成后,百联集团将持有公司144381298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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