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川(600852)公布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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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0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9月23日,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诉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借款人)和公司(保证人)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承兑协议、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另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7000万元借款担保诉讼尚未判决),一审判决如下: 1、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
2、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案件受理费17.9万元和财产保全费16.9万元,由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 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并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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