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举叶志翔为公司董事长。
二、聘任许生来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余洁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同意将原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担保的巨化有机氟化工产品扩建项目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贷款计7337.60万元的借款人由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信托借款担保人由公司变更为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该信托借款资金用途及预计收益、借款条件、本金和收益偿付等约定均不改变。
五、同意设立公司有机氟厂,该厂为公司内部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财务单独帐户管理。
六、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出资组建“浙江巨化兰溪氟化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施兰溪农药厂搬迁转产工程。组建公司经工商名称预约登记为: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因搬迁转产项目分步实施,经与合资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各方出资比例不变,注册资本由原8000万元调整为3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进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双方再按出资比例增加对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对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65%计出资1950万元,其中以乙氧氟草醚、四氟丙酸钠技术出资300万元,现金(自有资金)出资1650万元。
七、选举吴宪钢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