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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600707)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09: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彩虹股份(600707)提示性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批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下称:彩虹集团)以其部分资产包括现时持有的公司23644万股国有法人股作为出资,独家发起设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成立后,将持有公司股份236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彩虹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04年9月10日,彩虹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彩虹电子)正式成立,并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彩虹电子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日前,公司接到彩虹集团的通知,彩虹集团已与彩虹电子签署了《重组协议》,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该股权转让尚需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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