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60074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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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04:4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东亚银行上海分行借款169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0年,按季偿还,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由公司所拥有的上实大厦、金钟广场的部分不动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收益权作为全部还款义务的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借款30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由公司所拥有的高阳商务中心、上实大厦、金钟广场的部分不动产作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