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000583)诉讼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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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09: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2003年3月24日,ST托普与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成都分行安顺桥支行签订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一年。成都倍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出具了还款担保书。成都倍特于2004年6月23日代ST托普清偿了逾期贷款1000万元。2004年7月15日,成都倍特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托普偿还其代为支付的1000万元及利息。 2004年9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判决如下: 1、ST托普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倍特支付代付的保证责任款1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2、案件受理费60010元,由ST托普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