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600496)控股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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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0: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工钢构集团)通知,精工钢构集团第一大股东金良顺将其个人持有的精工钢构集团40%股权(12800万股),分别转让给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精功集团)、绍兴合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合信投资)、方朝阳;周黎明将其持有的精工钢构集团4.5%股权(1440万股)全部转让给方朝阳。各方于2004年9月1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变动后,金良顺不再直接持有精工钢构集团股权,通过精功集团控制精工钢构集团51%股权;受让方之一精功集团将持有精工钢构集团51%股权;受让方之二合信投资持有精工钢构集团15.31%股权;受让方之三方朝阳将持有精工钢构集团23.19%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然为金良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