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针对新股发行节奏,中国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截至目前,已有66家公司发行新股,证监会仍将按照前几个月的进度均衡安排新股发行,不会在年底集中安排30多家企业发行新股。
此前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安排新股发行工作,证监会曾表示,从6月到年底计划发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并按月大体均衡发行上市。张晓军表示,需特别说明的是,明年1月份核准发行的企业,仍然是依据2014年申报的财务数据,在2014年年底前通过发审委会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明年1月核准发行的企业也要计算在100家之内。
同时,针对近期有新上市企业遭爆炒的情况,有市场人士建议回归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认为现行发行制度短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但长期反而会助长投资者依赖情结,为后续市场化改革增加阻力。张晓军对此回应,“今年6月以来证监会共核准66家公司发行。从已经完成定价的55家公司情况看,平均发行市盈率19.94倍,最高为依顿电子的23.2倍,最低为九强生物的10.07倍,6家公司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他指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发行监管中,证监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行与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是否合理规划募集资金需求量,避免过度融资。
三是老股转让计划是否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主要用于筹集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的政策取向。
四是发行定价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市盈率的,应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且,还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对已发行项目新股发行承销工作进行抽查,形成常态化的检查机制,强化发行环节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在提到证监会是否支持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发行上市补充资本一事时,张晓军强调,证监会一贯支持证券公司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利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补充资本,夯实行业创新发展的基础。近期,为落实“新国九条”和证监会今年5月发布的“创新15条意见”的有关要求,证监会采取了一些措施,鼓励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确保公司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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