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重启倒计时 市场各方意见调查

2013年12月04日 02:41  证券日报 

  编者按:日前,证监会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时表示,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这被认为是IPO重启排定时间表。消息传出后,市场各方反响热烈。本报记者采访了各个市场参与方,券商、基金等机构蓄势待发;拟上市公司则充满热情;投资者也认为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注入市场才能使整个资本市场更好的发展;而中介机构在看到机遇的同时也意识到挑战。无论如何,IPO重启靴子落地,有利空出尽的效果,A股市场运行机制逐步正常化,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发展。  激活投行研究专业能力 推动行业变革

  未来3-5年是券商行业格局变化和创新的时机

  ■本报记者 李木子

  IPO重启明确进入倒计时后,券商板块接连两日“逆市”而动。昨日金融板块半数个股回调,国金证券国海证券盘中一度跌逾3%,截至收盘,过半券商个股报跌。

  虽然昨日券商板块表现不甚理想,但分析人士指出,IPO重启进入倒计时,对券商而言是长期利好。一方面新股逐步过渡到注册制,IPO发行进程加快,券商承销收入将迅速增长;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新股发行市场化下大投行议价权加强,这两方面将提高券商收益。

  2014年IPO正式重启后,券商无疑是一大获利者,市场对于明年券商板块的表现也持乐观态度。

  高盛预计,IPO的重启和改革、再加之优先股这一新金融工具的引入,应该会给券商2014年投行业务收入带来支撑。优先股承销可能为券商2014年收入预测带来意外提振,这具体取决于市场情况和证监会的审批流程。

  方正证券行业研究报告指出,IPO承销保荐收入是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重要收入来源,由于IPO项目始终无法如期完成,近年来投入产出比严重不平衡。IPO重启,市场空间被打开,目前排队申请发行的企业累计达760多家,券商传统承销保荐业务有望复苏。

  短期来看,IPO重启必然对市场造成一定冲击。

  湘财证券策略分析师认为,IPO重启可能短期内在情绪面和资金面对股指形成一定的冲击,特别是考虑到今年6月份以来资金利率维持在高位;且由于排队上市的企业中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企业较多,预计对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冲击可能较大。

  开源证券的报告也指出,根据历史经验,每当IPO重启时,市场都会出现震荡。短期来看,前五十家拟上市公司经过证监会多次财务核查,质地优良,存量资金将从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流入,加剧市场恐慌情绪,伪成长、伪主题、伪创新将遭抛弃。

  不过从长期来看,IPO向注册制过渡将大大提振A股市场。

  民生证券与开源证券的观点相似。民生证券认为长期来看,证券发行向注册制过渡,若经济增长稳定,流动性配合,则优先股(带入长期资金)和市值配售(稳定公募机构)有利于稳步提高股指中枢。发行人发行溢价空间降低,股票一级市场价格向价值逐步回归。

  综合来看,“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确定了注册制和券商自主配售的方向,投行和研究的专业能力被激活,市场化的竞争给予了优秀公司取得差异化定价的可能。同时后续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券商自身的改革继续深化,将使这种推动行业变革的动力传承下来,未来3-5年是券商行业格局变化和创新的时机,参照国外的经验,处于该阶段的券商估值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优秀公司,会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机会。”招商证券[微博]报告指出。

  市场将会更加活跃 投资更有利

  《意见》很多内容已经触及改革核心,离注册制和真正的市场化前进了一步

  ■本报记者 徐 科

  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基金公司对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揽子监管政策十分关注。基金人士普遍认为,短期来看,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会对市场形成有限的冲击,但长期而言对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微博]总经理于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基金公司而言,IPO重启之后,一方面基金要积极地投资到新股当中去,另一方面市场会变得更活跃,这样对基金投资也会更有利。

  “本次《意见》作为向真正市场化、注册制目标改革的过渡性制度,很多内容已经触及改革核心,比如放权、加强处罚等,离注册制和真正的市场化更前进了一步。”兴业全球基金人士分析指出。

  目前拟上市企业约有700多家,投资者担心IPO重启对大盘带来冲击。但长城基金投研人士表示不必过度担忧,原因在于,经过去年到今年的财务专项检查和以后审查监管的加强,拟IPO企业业绩的真实性将更有保证,企业的质地将更加优良;另外以后新股定价将更加合理,上市公司也必须有股价稳定措施;并且网上申购新股将实行市值配售,有利于从总量上或宏观上稳定大盘。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微博]认为,IPO重启对主板市场冲击将不会太大,而对创业板冲击较大。目前排队上市的公司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为主,主板公司很少,因此,对二级市场资金分流作用不大,主要是心理层面的影响。由于IPO暂停已经一年有余,开闸后可能会吸引大量资金打新股。如果新股实行批量发行,可能会抑制首日爆炒。新股发行由审批制逐渐转向注册制,可能会增加股票供给,降低发行价,增加退市数量,对A股影响深远。

  值得注意的是,推出优先股试点被众多基金人士理解为重大利好。

  汇丰晋信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优先股的推出在原有的股票和债券两大类资产类别之外又多了一种主流的金融工具;第二,开发优先股基金产品可以满足投资者对收益型产品的需求;第三,优先股的推出可以间接地降低目前对约定回报的固定收益产品的盲目追逐所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最后,从更宏观和长远的角度看,优先股投资可以帮助国内投资者逐步改善其投资习惯,树立长期投资的正确理念,从而从根本上降低国内资本市场的内生非稳定性。

  市场其实已具备走牛条件

  看好非银行金融板块及电力等蓝筹股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本次IPO重启后,预计主板总体影响不大,非银行金融等板块有望受益。” 瑞银证券一位资深宏观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历史情况来看,IPO重启之后,上证指数平均微幅收跌。受到再融资因素的影响,目前IPO已经不是A股市场最大的股票供给源,预计IPO 重启对主板影响不大。

  由此可见,随着IPO重启时间表已定,QFII不仅不担心IPO重启后资金分流对市场的冲击,反而由此看好非银行金融板块的表现。

  据该分析师预计,从行业的角度来看,非银行金融板块有望受益IPO重启。首先,由于IPO重启有助于消除融资忧虑,优先股试点可能将短期利好银行业;其次,保险业将因较高投资回报而受益;再次,电力等蓝筹股有望迎来利好,但未来的持续性尚需观察。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这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据悉,《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部业务主席龚方雄曾表示,未来十年的股市收益率将超过房地产,平均年收益率有望超过10%。A股市场的主要问题依然还是缺乏信心,以至于一个IPO重启的消息便可以把市场打下去。目前,市场其实已经具备了走牛的条件,一方面是股改全流通的因素经过五六年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而目前市盈率水平非常低;另一方面是监管机构开始更加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涉及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此外,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等规定推动了对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的保护。

  花旗中国区研究主管沈明高[微博]说,《意见》显示出政府更注重合规问题的审查,而不是发行定价和时间,而这些方面市场懂的更多。眼下是过渡时期,股票发行离注册制又近了一步。

  《意见》中指出,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中国证监会即核准发行,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并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个月。此外,《意见》规定,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发行人应与承销商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期待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逐步到位

  如果没有大量投资者的热情参与,一个有效的市场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

  ■本报记者 丁 鑫

  “IPO的闸门终于开了,我觉得作为一个成熟的市场,就需要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注入才能使整个资本市场有更好的发展。”在股市奋战多年的王先生对记者表达了IPO开闸对我国股市的意义。

  上周六,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排定了IPO重启的时间表。这让投资者一直以来最为关注的IPO重启问题有了答案。记者走访了位于北京市马甸桥附近的一家证券公司营业厅,看看投资者对于IPO的开闸有什么看法。

  在与上述王先生的交流过程中,旁边一位投资者也凑上前对记者说:“我觉得这回新股发行方面的改革给我们投资者注入了强心剂,比如这次《意见》中有一条措施涉及到了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依法赔偿投资损失。这一点不仅提升了保护投资者的高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

  “这一点确实对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起到了管制和约束,最近几年上市公司造假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许多公司在‘圈钱’之后就销声匿迹,最后受伤的都是我们普通投资者,我觉得对这种存在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就应该严厉惩罚。此次《意见》中提及的股票发行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将IPO监管后移、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都进一步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监管,进而保护了投资者。”王先生也应和着那位投资者。

  “我觉得这次《意见》出台之后,多项新的要求和措施将使上市公司在做上市之前的准备工作时更加严谨和细致,相应的上市计划或许也将因此进行调整,毕竟IPO监管的后移将给拟上市公司带来更大的压力。”张女士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她认为,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就应当肩负起资本市场发展的责任。这种责任首先就要从自身做起,不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提升企业的自身业绩才能吸引投资者选择它们,进而建立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

  此外,另一位投资者也表示,《意见》在抑制新股发行“三高”问题上也有了诸多措施,他指出,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不再执行“25%规则”、推动存量发行、配售领域更加细致的完善和调整等都对新股发行“三高”问题有了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这也对保护中小投资者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意见》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中国股市发展的宗旨,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包括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这也就是说,如果中国证券市场要想获得可持续的发展与繁荣,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是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大量投资者的热情参与,一个有效的市场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

  易宪容进一步表示,监管部门把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的保护作为中国股市得以发展与繁荣的宗旨,将真正夯实未来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

  潜在上市公司热情更胜排队企业

  记者采访的几家拟上市企业均对IPO重启非常重视,并且已经迅速开始完善相关工作

  ■本报记者  左永刚

  “上市从遥遥无期,到如今可以期待了。”一家排队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于IPO重启期待已久。

  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据记者了解,从产业格局看,已经过会的83家公司可谓三分天下,其中信息技术、网络、文化教育广告、环保、软件电子等新兴产业约30家,医药、食品、农业、物流、服装等消费行业约25家,煤炭、机电、有色等周期性产业接近30家。

  从行业分布来看,根据投中研究院统计显示,目前83家已过会企业分布于15个行业, 其中制造业有30家企业已通过发审会,占比达36.1%,居各行业之首。IT业、电信及增值、能源及矿业、医疗健康紧随其后,分别有12家、6家、6家、6家企业已过会。

  从地区分布来看,根据投中研究院统计显示,目前83家已过会企业分布于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其中逾五成(56.6%)来自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四个省市,过会企业数量分别为15家、14家、12家、6家。总体来说,过会企业地区分布较为密集,以经济较为发达的北京、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主。

  另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目前排队申请发行的企业累计已达到760多家,《意见》发布后,将按申请企业的排队顺序依次安排审核工作。预计完成760多家企业的审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等待上市的760家公司中,只有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是房地产公司,并且该公司并未出现在已经获得上市初步批准的83家公司名单中。

  近日,记者采访的几家拟上市企业均对IPO重启非常重视,并且也已经迅速开始完善相关工作,但由于不少企业处于上市缄默期,因此没有过多表态。

  实际上,除了排队的拟上市企业之外,潜在上市公司的热情更将高涨。据悉,乐山福华集团正积极争取启动上市工作。此前,福华集团曾在我国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但因为市场估价太低而撤回。

  中介机构迎巨大商机 律师执笔招股书或有可能

  受访专家认为,由此将带动IPO产业链格局变化,其中蕴藏的商机令人遐想

  ■本报记者 刘丽靓

  11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包括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及IPO重启、优先股获准试点、严格借壳上市审核标准、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新一轮的改革不仅突出了市场化的理念,也强化了新股发行环节中各方主体的责任。受访专家认为,未来随着IPO的开闸以及注册制的推进,中介机构在迎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将如履薄冰。

  “证监会这几个文件的推出,短期内对市场有一定的冲击,但长期来看对市场是一大利好,未来大盘蓝筹股的市场价值会体现出来,小盘股的市盈率会得到抑制。”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怀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赵怀亮认为,在新一轮的改革中,优先股的推出,能够避免传统融资对市场的冲击;明确了借壳上市和IPO标准一样,对中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炒垃圾股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加大了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了对公司的造假处罚力度,责任前置。这使得拟上市公司在IPO的过程中会更加谨慎,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对资本市场来说是一大好事。

  而注册制真正实施之后,未来上市门槛会降低,时间也会缩短,对企业以及中介机构来说在迎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以前我们做的上市项目平均间隔的周期是3年,未来注册制后,有可能缩短至1年甚至更短的时间。” 赵怀亮表示,随着注册制的推行,证监会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在强化了中介机构责任理赔机制下,未来随着大批的公司上市,中介机构可谓如履薄冰。

  赵怀亮称,作为律师事务所来说,在业务量激增,行业恶性竞争的情况下,律师的工作量会翻几倍,但律师费用却又特别低,这就使得律师很难做到勤勉尽职。特别是小型律师事务所,风险防范能力差,内部机制不健全,律师费压的非常低,其造假冲动可能性就很大。因此,一旦出现造假等问题,在加强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同时也应加强发行方主要股东的责任,尤其是减税的企业,其造假的成本非常低。此外,监管层也需要出台一些配套措施来治理中介机构的乱象。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随着国内发行制度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市场化选择的价值将日益凸显,当前愁审不愁销的发行状态必然会打破,券商越来越需要关注和提升的是承销股票能力,而耗费较多时间和工作量的招股书,由律师主笔的可行性也将会大大增加。如果在未来的注册制下,律师主笔招股书能被引入到国内,那么,律师在IPO项目中的价值无疑将得到显著提升,作为IPO三大中介机构之一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量也将因此直接扩大1倍,由此也将带动IPO产业链格局的变化,其中蕴藏的商机无疑令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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