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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招股书夸大盈利能力 两纠纷或成地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1日 02:19  重庆商报微博

  意欲登陆创业板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硕信息”)于日前正式公布了首发招股说明书,然而就招股书披露的信息看,安硕信息并不完全符合创业板公司的上市条件,部分经营数据涉嫌虚假宣传,此外安硕信息还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了本应披露的法律纠纷。

  营收增长率不合标准

  安硕信息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2009年~2011年期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61.12万元、10600.76万元和13145.31万元,以此测算,安硕信息2010年和2011年的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66.65%、24%。虽然相较于同期信息服务类上市公司24.13%%和21.62%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安硕信息的经营状况堪称优秀,但就登陆创业板的目标而言,上海安硕信息仍然差些“火候”。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条件,而安硕信息201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只有24%,显然不符合创业板公司的上市标准。

  招股书夸大盈利能力

  除了营业收入增长率不达标外,安硕信息的业绩增长情况也与招股说明书的表述相互抵触。根据招股说明书的介绍,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盈利能力不断增长”,但2009年~2011年期间,安硕信息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665.57万元、3578.85万元、4131.02万元,公司近两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4.86%、15.43%,增速呈大幅下滑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绩增速下滑的同时,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在安硕信息净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却在增长。2010年上海安硕信息收到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总计约710.75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19.86%;2011年这一数据增长至24.54%,当年安硕信息获得的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达到1013.86万元。

  浙商证券分析师赖艺蕾认为,净利润增速大幅下滑、政府补贴等营业外收入占比提升等现象本身就表明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出现了问题,在此情况下,安硕信息依旧在招股说明书中标榜“盈利能力不断增长”。

  两起纠纷或成“地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但记者在检索信息时却发现,安硕信息目前尚有两桩未完结的官司,而这两起法律纠纷均未在上海安硕信息招股说明书中有所记载。

  今年3月20日,自然人陈顺爱向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安硕信息支付拖欠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休假补偿金总计约376.88万元。虽然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陈顺爱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对其全部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但陈顺爱已以上述同样请求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此外,今年3月26日,陈顺爱还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享有以每股人民币1元的价格认购发行人160176股。尽管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4月26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对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不过陈顺爱已就此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西南证券分析师黄昌全指出,若上海安硕信息在这两起法律纠纷中败诉,不但要支付巨额赔款,其股权结构也将出现变动,这本应作为潜在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提示,但不知为何上海安硕信息竟然遗漏了。

  记者 李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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