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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研究期货公司IPO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9日 02:56  东方早报

  期货公司借壳上市暂不受理 资管业务将开闸

  中国证监会昨日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试点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或意味着期货公司资管业务(CTA)将领先此前更被看好的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作为年内第一项期货公司创新业务率先推出。

  根据《试点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从相对简单的“一对一”起步,客户准入门槛为100万元,期货公司准入门槛包括净资产5亿元以上、分类监管评级BB以上等条件(详见东方早报6月8日A27版《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即将放行》),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7月9日。

  证监会同日还明确,期货公司可以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方式上市,有关办法正在制定中,但现在暂不受理期货公司借壳上市申请。

  仅放开“一对一”业务

  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将主要包括“一对一”和“一对多”两种。《试点办法》主要规范“一对一”资管业务,具体规定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制定。

  根据《试点办法》,参与“一对一”业务的客户应当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委托的起始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此外,期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作为本公司资管业务的客户,上述人员的父母、子女及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成为资管客户的,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监管部门备案并披露。

  期货公司申请资管业务试点则要符合:净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近2年分类监管评级要达到B类BB级以上;至少配备1名专职高管人员(具有5年以上期货、证券或者基金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或相应的证券从业资格)和5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等。

  “至少1名高管、5名从业人员持有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指标,恰好也是期货公司申请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硬性要求,截至目前,已有46家期货公司获得该创新业务资格,据统计有16家公司符合试点要求。投资范围包括: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投资范围与券商资管接近

  “期货公司CTA试点范畴类似于券商资管的定向、一对一业务。”某券商资管部投资经理表示,目前券商资管产品中主要的利润增长点来自佣金、管理费、业绩分成三方面,但目前银行几乎分掉了全部管理费和佣金,而业绩则需要有行情才能保证,期货公司CTA业务能否真正成为新的增长点还是未知数。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微博)表示:“以CTA为主要模式的资产管理业务可以使期货市场向更细、更深、更广方面发展。更细是指以CTA方式开发不同投资策略、投资品种、投资风格的管理账户业务;更深是指各类基金、现货商等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CTA方式参与期货市场进行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更广是指通过CTA方式广泛吸纳银行、券商、基金、现货企业以及资金实力雄厚的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投资与避险。”

  录入编辑:薛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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