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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改革征求意见中 两新股提示超募或二次上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6日 10:53  上海青年报

  3月31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未来的新股发行机制将出现如下重大变革:拟取消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IPO时推动部分持股期满三年的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即“存量发行”;扩大询价对象范围至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定价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25%需两日内以公告形式做出说明,并披露对公司盈利的影响,如在通过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可能要重新上会;发行审核逐渐淡化对盈利能力的判断等等。

  丁艳芳

  两新股提示超募或致再上会

  虽然该方案目前刚刚进入“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要到4月18日才结束,但事实上,有些内容却已经处于执行中了。昨天是创业板新股宜通世纪(300310)和任子行(300311)进入初步询价环节的日子,现在其初步询价要历经五个交易日。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29日晚间公布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都在“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中明确提到,“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根据股票发行申请会后事项监管规程,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需要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也就是说,这两只创业板新股实际上已经在初步试水改革新规,如果其发行价过高导致大幅超募,则可能需要重新上会。超募是IPO“三高”中被质疑得比较多的现象,例如A公司上会时只需拿出两三个项目给发审委员们审核,所需资金可能只是几亿元,但按其基本面和二级市场行情给出的发行价计算,实际募集到手的资金却往往达到几十亿。由此出现了拿几亿元项目“装点门店”供审核,顺利过会后,反正几十亿元超募资金在手,爱投哪儿投哪儿的畸形现象。

  征求意见稿市场声音不一

  征求意见稿的信息量很大,涉及IPO体制的多个方面,但在此前被争论得最多的“审批制”方面并没有什么变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微博)用“打右灯向左拐”来形容这份“征求意见稿”,他认为这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思路并没有解决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根本矛盾,修修补补式的改革在中国股市已经改了不下八次,现在已是第九次,但只有搞真正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减少权力寻租,才是出路。知名经济学家胡祖六也表示,行政审批妨碍了资本市场这种有效配制资本的功能,对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改革应该由一种行政的审批制,到一种市场导向的披露和备案制。

  小盘股或有去泡沫之痛

  而国金证券研究员冯宇认为,目前证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意见只是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在具体操作的细节上并未给出明确规定,比如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界定、存量发行制度的具体操作、对炒新的具体监管措施等。由于目前新股发行整体市盈率已经大幅下降,加之A股整体估值不高,抑制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的措施不会降低A股整体市场的估值水平,对A股市场的影响体现为对部分估值泡沫化个股的结构性影响。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短期来看对中小板创业板中部分估值过高的公司来说不利,中小板创业板中部分估值有泡沫的公司必然经历一个去泡沫化的过程。中长期来看,A股市场的价值投资功能将更加清晰,真正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公司能够获得市场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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