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归真堂被诉案疑问待解:原告或意在炒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8日 01:52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章轲

  针对网上有关归真堂(微博)诉讼案存在炒作嫌疑的说法,该案代理律师昨日下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有关炒作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本报昨日A4版独家报道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一位北京市民对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归真堂”)的民事诉讼一事。此消息在归真堂上市风波消停了近一个月之后再度引起社会热议。

  本报记者注意到,报道发表后,有网民称,“熊胆被吹成神药和血燕窝有异曲同工之妙”、“很多动不动就拿中药说事,或者虚构扩大疗效范围,包括卖假药的”、“本来就不是什么神药,就只是降火用的,喝点凉茶就行了,非要弄个活熊天天取胆汁”、“归真堂虚构药效绝对是不对的”。

  但也有网民表示,“原告此举是在炒作”、“动物保护组织在借法院之手打击归真堂”。

  对此,该案代理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个人炒作的说法根本不存在”。

  这位律师解释说,原告是北京普通市民,正是不想由于一次正当的维权行为影响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所以已将诉讼有关事宜全权委托给律师处理。原告不会出现在公众面前,希望公众尊重其不想抛头露面的选择。

  “作为代理律师,我之所以不愿意透露姓名,也是出于不愿意被人冠以炒作之名。”这位律师反复强调:“这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民事案件。不是所有人都想借事件出名的。如果可能,我宁愿像我的当事人一样,仅履行律师职责代理他参加诉讼,并不出现在公众视野。”

  这位律师称,原告作为公民的诉讼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障,至于能否胜诉,要基于事实和证据情况,由法院来裁判。“请公众放平心态,不要过于敏感,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维权案件,虽然归真堂正处于风口浪尖,但它的敏感性并不意味着对消费者诉权的影响。”

  就在本报报道发表后,这位律师突然发现归真堂的网站似乎在改版。“因为我对其网站很熟悉,部分相关页面此前都做了截屏。比如这个页面,以前下面有5条功效描述现在完全没有了。”这位代理律师昨日给记者发来一段归真堂网站的链接,记者登录后发现,有关熊胆粉功效的说明确实已经消失,显示的页面已与律师之前向记者提供的归真堂公司官网截屏不同。

  就归真堂熊胆粉的药效为“清热平肝明目”的说法,其网站的宣传描述包括可防治肝炎、酒精肝、脂肪肝;清肝明目;清热解毒;利胆溶石;可降压、降脂、降火等多达数十种,并有治疗“牙疼、防治感冒、胆囊结石、促进伤口愈合、癌症病人手术后促进手术部分功能再造,加速身体康复,并减缓化疗后遗症伤害”等功效。

  “以上这些描述,公众可以凭常识判断,是否如归真堂董事张志鋆所言,上述几十种所谓‘热症’即为‘清热平肝明目’的中医解释?这不是虚假宣传是什么?”这位律师说。

  福建归真堂药业董事、鼎桥创投合伙人张志鋆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曾表示,“中医与西医在药效上的表达是不完全一样的,比如,中医的所谓‘热症’可能就代表很多个病症。”

  不过,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微博)律师昨日在接受中国之声(微博)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中药的描述本身就比较宽泛,或者不是那么容易精确,这种描述上的差异,是否足以构成法律上的欺诈,可能有点勉强。

  但他同时表示,“熊胆粉”和“含熊胆成分的产品”是两个概念,含熊胆成分的产品是可以零售的,而熊胆粉是不允许的。归真堂的做法是违反规定?还是虚假宣传?将是法庭审理的重点。

  “该案件显示了政府管理在某些方面的缺失。”该案代理律师说,如A部门严禁熊胆粉零售,B部门却给企业颁发销售许可证;又如,相关部门对药品广告的管理,在传统公共媒体平台,如电视、报刊等监管较为严格;但是在企业“自媒体”,即企业网站、微博等宣传平台的监管存在疏漏。

  这位律师认为,“自媒体”也是公共宣传平台,就是宣传展示给公众看,归真堂的所有虚假及夸大宣传,都是出于商业推广需求。这种在“自媒体”上的虚假宣传,其性质跟街头违法小广告并无二致。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