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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征:应调整创业板准入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9日 07:10  东方早报

  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8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应调整创业板上市准入条件,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支持。同时,降低城商行、农商行上市门槛,通过资本市场加强城商行、农商行对小微企业等薄弱经济环节的支持。

  陈东征指出,现行创业板发行条件设置了两套业绩指标:第一套指标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建议取消净利润持续增长的要求;第二套指标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建议取消具体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要求,只要求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创业板上市不要限于九大行业,要适应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实际。”陈东征建议,创业板在重点支持行业应尽快放开行业限制,提高创业板的行业多样性和抗风险能力。

  陈东征同时建议,降低城商行和农商行上市的门槛,支持城商行和农商行上市。现在城商行和农商行在上市问题上受到一定的阻力,如在资产规模上,现在要求的规模是700亿元,对资产规模要求较高容易导致银行盲目追求规模,追求大客户,偏离了支持小微企业的目标。

  “不需要所有的城商行、农商行都做大,大部分都应该在得到资本市场支持后,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陈东征说。

  此外,陈东征还表示,中小板、创业板企业的再融资审核有望下放到深交所,以满足中小企业“小额快速”的融资需求。

  “有再融资需求的企业信息都在深交所的掌控之中。”陈东征表示,这是发审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具体时间还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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