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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征建议调整创业板发审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9日 02:05  证券时报网
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刘璐/摄 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刘璐/摄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证监会系统代表委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创业板发审标准未来一定要调整,建议调整两套财务要求,放宽行业限制。他同时表示,“可以肯定地说主板退市会走在创业板前面。”他认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可能的,要把握住不能失控,不能花太高的代价”。

  创业板发审标准一定要调整

  陈东征表示,创业板公司发审标准将来一定要调整,创业板市场应该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提供走上资本市场的路径。他认为,盈利要求应当调整,行业限制也应该放宽。

  他指出,创业板首发申请目前有两套盈利要求,两套都有调整的空间。其中一套要求申报企业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这使得不少企业为符合要求而做大规模,不一定适应企业自身成长的要求。

  根据《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创业板企业的发行条件包括“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陈东征还表示,关于“两高”、“六新”的行业限制也应该进一步放宽。“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

  陈东征告诉大家,在创业板推出后,仍有200多家企业登陆海外市场,其中不少是互联网企业。

  主板退市会走在创业板前面

  关于创业板退市制度,陈东征说:“可以肯定地说主板退市会走在创业板前面。”他表示,从创业板创立之日起就提出建立退市制度,至今还没有方案出来,是因为一直在寻求共识的过程中。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不在于创业板在一年两年内有退市的公司,而在于整个中国资本市场理念的树立,这是一项重大改革的起始。

  据了解,目前已征求意见并修改完成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修改意见稿》包括六个方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两个新增加的退市条件: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中小企业私募债要稳中求进

  陈东征说:“中小企业私募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非常有效的途径,现在的重要问题是研究如何有效地把握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债和控制风险的平衡点,完全没有风险不可能,要把握住不能失控,不能花太高的代价。”

  陈东征指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两个交易所共同的事业,目标一致,在做法上尚不确定两个交易所之间会有何区别。他强调中小企业私募债允许出现风险,但不能失控,要按照中央“稳中求进”的要求推进工作。

  遏制爆炒新规“用心良苦”

  关于深交所刚刚出台的遏制爆炒新规,陈东征认为有三个关键词,一是用心良苦,二是艰辛探索,三是期盼共识。至于新规是短期还是长效机制,陈东征表示,一切答案要通过实践来检验。他指出,以目前中国国情,某种意义上讲行政手段最有效,但资本市场改革一定要走向市场化,这其中不能排斥行政化手段,但也不能把行政化手段当做“尚方宝剑”。

  陈东征还指出,中国的股市走到今天,最大的成绩是为国有大型企业提供了进行脱胎换骨改造的平台,为它们走向世界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已经为近千家公司走向资本市场提供了平台,为今后的经济发展开辟了道路,但这其中付出的代价很大,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承担了其中的主要代价。

  陈东征还介绍了关于推动城商行农商行上市的提案、关于通过税收手段鼓励高管持股并调整限售股税基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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