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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IPO造假:让变脸新股没法套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6日 01:50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文艺

  A股市场,新股业绩变脸到底有多严重?截至2月29日,于2011年发行上市的270只新股中,2011年业绩预告下滑的有65只,占比超过两成;291家创业板公司有87家2011年业绩下滑,占比达三成。新股业绩变脸的速度之快和比例之高都让人惊叹。

  与之相伴的,却是原始股东的不断减持。据分析,业绩变脸和减持套现的因果连接点正是“包装上市”。包装上市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减持套现,同时也是业绩变脸的主要原因。因此,《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提案中,创新性地提出“上市后业绩变脸,限售股将停止解禁”。只有这样,才能根除IPO公司对股民们“包装上市—业绩变脸—减持套现”的一条龙忽悠。

  变脸:创业板三成业绩下滑

  2011年是创业板开板的第二个完整年度,目前,所有创业板公司都已发布了2011年业绩预告。291家创业板公司实现净利润215.51亿元,但其中87家公司业绩出现下滑,占比达三成,而这些业绩下滑公司绝大部分都是2010年,2011年才上市的新股。同时,向日葵 (300111,SZ), 东 方 日 升(300118,SZ),康芝药业(300086,SZ)等12家创业板企业去年第四季度出现了亏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了去年登陆A股市场的270只新股业绩,发现竟有65只2011年业绩预告负增长,上市当年即变脸的公司占比高达24%。

  2011年12月29日登陆创业板的汇冠股份(300282,SZ)成为变脸最快的公司,上市仅1个月,便发布业绩下降预告。而该公司上市之前3年业绩均大幅增长,即便在制造行业相对艰难的2010年,汇冠股份也实现了25.55%的增长。

  市场人士指出,不少公司粉饰业绩来达到上市的目的,一旦上市,即使业绩出现下滑也“无关紧要”,因为目前还没有一个对新股业绩变脸进行约束的机制。

  减持:与业绩变脸相伴

  如果说包装招股说明书,粉饰上市前业绩是新股上市后业绩变脸的主要原因,那么,包装上市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为原始股东的“解禁套现”埋下伏笔。

  深交所数据显示,2011年3月5日前上市的187家创业板公司,目前都有部分限售股开始上市流通了,其中有86家都不约而同地进行了减持套现,占比达到46%,合计套现金额33.31亿元。这仅统计了高管人员或其受控的法人股东的减持情况,其他非高管原始股东的减持还不在统计范围内。

  创业板上述86家有高管减持的公司中,有33家企业2010年、2011年业绩分别出现了负增长,占比38%,这33家变脸公司合计套现6.94亿元,占套现金额的21%,可谓“业绩变脸”与“减持套现”齐飞。

  上述市场人士指出,不难发现,只要IPO公司能够成功实现“包装上市”,对其原始股东就意味着源源不断的财富。在业绩变脸中受到损失的还是中小投资者。

  提案:延期解禁+停止解禁

  2012年,《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委托相关委员在“两会”中提交的 《关于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建议》提案,为解决新股中“高比例业绩变脸”,创新性地提出:将业绩与限售股解禁挂钩,业绩变脸须停止解禁。

  具体操作是,新股上市的首个会计年度,一旦出现业绩负增长,那么原始股东所持限售股在已有承诺的基础上,全部延期1年解禁。如果下滑的幅度超过30%,那么解禁立即停止,直到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恢复。

  例如汇冠股份上市即变脸,其大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1786.5万股公司股份,就应该延长限售期1年至2015年底。另外十多名自然人原始股东所持限售股原计划2012年底解禁,现需延长至2013年底。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2010年,2011年分别出现业绩下滑的创业板公司,其限售股应延期解禁,按照新规则,已经出现减持的33家公司都是违规减持,至少可以阻止6.94亿元的套现行为。

  意义:杜绝造假 “惩罚”包装

  “既然包装上市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原始股东更好地减持套现,那么从现在起,业绩变脸企业的限售股无法解禁,IPO公司就没有包装的必要和动力了。”《每日经济新闻》研究院院长李伟称,目前机制下,上市后,不管业绩好坏,原始股仍能在1~3年后获得流通,由于这部分股份的成本往往大大低于二级市场股价,所以无论怎样,原始股东都能赚个盆满钵满。毫无疑问,上市公司之前三年的业绩就成了包装重点。个别公司铤而走险开始造假,欺骗等,只因上市的收益太诱人了。

  根据李伟的解释,新制度执行后,上市公司即使能够粉饰之前3年的经营状况,上市后若原形毕露,原始股东就无法套现,只能兢兢业业搞经营。新制度的好处就是将原始股东的直接利益与公司业绩挂钩,从而降低造假行为。

  另一个方面,新制度就是对包装上市的严厉惩罚,依靠过度包装和业绩粉饰而上市的企业,终究会在上市后露出马脚,对于这些公司的原始股东,市场应该延缓或禁止其解禁套现,给予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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