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IPO预披露制度提前至初审会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10:13  法制日报微博

  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十个环节

  本报北京2月1日讯 记者周芬棉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公司如何发行股票并上市问题,证监会今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改进后的整个过程,新流程最大亮点是将预披露制度提至初审会前。

  公司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具体包括十个阶段:第一,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依法受理企业申请,并按程序转发至发行监管部,发行部收到材料后将其分发审核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第二,发行部审核工作人员与发行人召开见面会;第三,问核环节;第四,反馈会环节,审核人员在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提出要求由发行人补充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的问题。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按要求落实并回复;第五,预先披露环节,保荐机构报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由证监会在网上公开;第六,初审会环节,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最后出具初审报告;第七,发审会环节,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审核后,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以记名方式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第八,封卷环节,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将所有材料进行封卷;第九,会后事项环节,即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发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以及对投资者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须在过会后提交相关说明;第十,核准发行环节。

  预披露制度由发审委审核之前提至初审会之前,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提高了发行审核的透明度,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早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另一方面对中介机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造成压力,革除过去的一些弊端,如存在表扬性、广告式表述,对风险揭示不够、甚至遗漏重大事项等。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预披露环节受到公众质疑,被核查属实但不重大的,在封卷前补充,如果是重大问题,被核查属实的,则要追究相关中介机构法律责任。

  至于发行监管部或者创业板部有多大自由裁量权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说,发行监管部的工作是提出初步意见,要求其落实,召开初审会后向发审委提交报告,都是程序性工作,没有权力决定一个企业能不能上市。创业板的情况与此相似,至今有88家认为自己不符创业板条件自动撤回上市申请。

  对于公众关注的发审委员审核环节是否透明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审委员会现在可以在预披露阶段看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有时间充分了解情况,发审委员的名单是在开会前五天向社会公布的,如果发现与发行人存在利害关系,有回避制度要求其必须回避。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