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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深化改革定调:强化信息披露成核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0日 01:16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蒋飞

  发行体制改革向何处去,这无疑是当前资本市场最受关注的话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已经确定为今年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近日召开的2012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证监会将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完善新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股票承销办法,使新股定价与发行人基本面密切关联。完善预先披露和发行审核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和强化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

  信息披露是新股价格形成的基础。没有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合理的发行定价也就无从谈起。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日前在出席“第十六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期间也表示,证监会将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其核心就是更加关注信息披露,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此外,证监会还在研究取消现行制度中涉及公司价值实质性判断的内容,避免造成误导。他表示,要进一步完善规则,推动发行人和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一位投行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监管官员的上述表态虽然没有明确涉及淡化新股发行中的行政许可,但是提高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让投资者能够准确判断公司价值,而“取消现行制度中涉及公司价值实质性判断的内容”,则可能是淡化发审委对于发行人合规性以外诸如盈利能力等指标的把关。

  “现在的发行申请过程,以保荐机构为核心的中介机构担负的责任明显加强。保荐代表人签一个字,意味着相当大的风险。相应地,有的投行也在降低保代的津贴,但是大幅提高签字费,作为一种风险补偿。”深圳一位保荐代表对记者表示。证监会自2009年以来不断加强对保荐机构和保代的监管,过去更多是监管机构对发行人的诚信进行背书,但现在这种背书责任已经落在中介机构身上。

  除了强化信息披露之外,现行新股发行体制还存在技术细节上的瑕疵。而魔鬼往往掩藏在这些细节中。比如一些制度不合理,导致询价机构与发行人的博弈明显处于弱势;或者询价机构的责权利分配不均,容易产生随意报价的情况。对此,证监会也在不断改进新股发行的各个环节,以求强化市场约束,促使新股定价回归基本面。

  朱从玖在上述场合透露,这些措施包括增加新股发行后二级市场的股票供给。他表示,证监会将研究运用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以抑制过度投机新股。

  另一个研究中的措施是增加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他表示,应研究修改有关办法,考虑取消新股网下认购的比例上限限制,通过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增加机构在定价时的责任和价格敏感性,从而加强机构的议价能力,抑制发行价格虚高。

  此外,朱从玖还呼吁市场参与各方要充分认识新股的高风险性,有关方面要郑重提示新股购买者,认购新股要考虑有没有与风险相对应的风险折价。他认为在这方面询价机构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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