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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征:建立公平新股环境 不要见小利而忘大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8日 11:32  全景网络

  全景网4月8日讯 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今日在深圳召开。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做了发言,以下为发言实录。

图为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会上发言

  发言实录:

  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们共聚一堂研究新股价值定价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借这个机会我谈几点看法,和大家交流一下。

  第一,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面临的难得历史发展机遇

  "两会"人大刚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作出了明确的规划,国务院也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战略结构性调整,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都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纵观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我国资本市场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在这种形势下,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形成合理的估值定价机制,是抓住历史机遇,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多层次资本市场要想加快发展,就必须要保持相对的稳定,而一级市场定价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二级市场的稳定;

  另一方面,合理的估值定价,有助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独特功能,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集中,为国家的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第二,我国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过去几年里,在中国证监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和重大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从定价发行到询价发行的重大转变;新股发行定价不再实行窗口指导,而是根据承销人、发行人的估值、推介,一级询价对象的申购报价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新股发行的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日趋接轨;从2009年6月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起动前后,中小板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从137%下降到了44.8%。从2009年到2011年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平均为2009年为64%,2010年是45%,2011年是12.5%,总体上来说,新股上市首日总体涨幅是出现逐年缩减。

  三是发行体制的改革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从2009年6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起动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中小板新增上市公司293家,发行数额是前五年的1.1倍,IPO的融资额是前五年融资额的2.9倍。

  四是承销商和机构投资者队伍的风险意识、定价能力和估值能力逐步提升

  通过参加500多家公司的询价发行,我国的承销商和机构投资者在实践中锻炼并逐步提升了风险意识和估值定价能力,随着新股上市后破发情况的增多,询价对象开始有选择的参与新股申购,风险意识明显增强,为进一步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谈一谈关于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几点思考供大家参考

  我国新股发行体制不断完善是一个较长的进程,所以当前一些公司仍存在着发行定价偏高,超募资金较多的问题。这个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复杂性和渐进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在市场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是很正常的。

  总体而言,新股估值定价方面的问题是属于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问题,并不会影响多层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大局,并必将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以下有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是要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的趋向

  新股估值定价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普遍适用的模式和公式,发行价格随着市场形势、企业发展阶段、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因素不同而出现差异化,也是资本市场的基本规律,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因此,新股估值定价应毫不犹豫地继续坚持适合新兴加转轨市场特点的市场化改革趋向。这个市场化我要强调一下,就是一定要适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现在还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我们的市场环境、我们的投资者结构,各方面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去照搬,去拿来什么模式、什么方式,所以一定要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特点,从多层次市场发展的要求出发,来做好、来坚持我们市场化改革的趋向。

  二是建立公平的新股估值的定价环境

  建立公平的估值定价环境,让市场各方参与者公正参与博弈,是形成合理发行价格的前提条件。怎样做到公平定价?当前首要的工作还是要切断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利益链条,防止潜在利益冲突的恶劣影响,保荐机构或保荐代表人如果直接或间接的持有发行人的股权,询价对象如果与承销人和承销人之间存在密切的业务联系和其他关系,这些利益关系的存在一定会影响到新股股价定价的公平性。如何在制度上加以避免。所以对于新股发行要切断利益链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

  三是强化新股估值定价的市场化约束

  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是非常明确的,但在发展中的新兴市场中,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成熟,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加强监管,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1、要增加估值定价的透明度,强化对询价对象报价情况的市场监督;

  2、要建立奖优罚劣的监管机制,淘汰报价质量较差的询价对象,提高询价对象整体报价能力;

  3、要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在估值定价过程中的话语权;强调市场化约束,有进有退、有进有出。

  四是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必须从市场发展的大局出发,勤勉尽责,不要见小利而忘大局。

  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保荐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强化保荐业务的内核风险管理,防止出现PE腐败等问题,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揭示发行人的风险,不断提高估值和定价的能力,逐步树立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一点对我们保荐机构,包括我们的一些询价对象,不要只看到眼前个别企业局部的小利一定要从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

  所以,我相信通过这次研讨会,对于新股估值定价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为我们新股发行估值定价机制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条件。

  最后,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实录稿由现场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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