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胜景山河IPO再被否 股票发行后被否有先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7日 02:5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敏)在昨日进行的证监会发行审核会议上,已经完成招股的公司胜景山河上市被否决。证监会指出,决定撤销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决定,同时要求胜景山河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这是A股第三起招股完成后被撤回发行的案例。

  与大客户存在关联交易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指出,根据中介机构核查报告,胜景山河销售收入的确符合会计准则,存货也真实,此外用水用电指标符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但核查报告显示,其招股书未披露一些重要事项,其中之一是岳阳明明德商贸有限公司是胜景山河主要客户之一,存在关联交易;此外中介机构核查指出,平江汉昌建筑公司、岳阳辉轮贸易公司和深圳诚德商贸三家公司2008年向胜景山河采购黄酒金额分别为400万元、600万元和508.24万元,均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第五大客户采购金额,招股说明书未披露上述直销客户的情况。

  明明德商贸与胜景山河是否存关联交易意义重大,根据胜景山河招股书,这家公司是胜景山河2009年度的最大客户,是2010年上半年的第二大客户。2009年明明德占其营收的比例超过6%。

  主营业务为黄酒生产销售的胜景山河在2010年11月30日刊登招股意向书,随后以34.2元每股的价格发行了1700万股,募集5.814亿元。在募集成功后原定于12月17日登陆深交所。

  但随后媒体指出其存在大规模虚增销售收入等问题,胜景山河被暂缓上市,证监会随后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进一步核查情况,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上市。

  拷问发审制度

  胜景山河是目前第三例招股完成后遭遇问题的公司,这也一再让投资者对现有发审制度产生疑问。

  在目前的发审制度中,证监会虽对公司能否上市进行审核,但在保证上市公司信息准确真实方面,仅仅只能依赖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如保荐人、会计师等。

  此前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指出,在上市审核过程中,证监会看到很多的不同意见,包括后来很多见诸媒体的举报意见;证监会会对此进行核查,有一些公司自行撤走,有一些公司被立案;而对于审核过后或上市后暴露的问题,也会得到进一步核查。

  但在此前撤回发行的案例中,监管层对于中介机构少有处罚。有市场人士指出,从长远看对上市公司的把关应不单依赖于监管机构,而要靠市场对中介机构的约束来实现。

  ■ 回顾

  股票发行后被否有先例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完成后被否的案例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此前立立电子苏州恒久都是募集完成后出问题的例子。

  拟在2008年上市的立立电子募集完成后遭发审委撤销其核准发行文件,在完成募集9个月后向投资者返还募集资金。当时发行价为21.81元,最后返还22.09元每股,投资者9个月中仅获得0.28元的利息。

  2010年3月份,苏州恒久在挂牌前夕被揭发出专利过期等诸多问题,苏州恒久被撤回后,按20.87元的价格,仅高于20.8元发行价0.07元的价格退还投资者募集资金和存款利息。

  市场人士指出,从处罚情况看,以立立电子为例,事后也未见证监会对保荐代表人做出处罚或业务方面的限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违规成本过低。

  投资者获得更多赔偿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知名证券律师张远忠指出,现有证券法只支持补偿投资者的直接损失,即本金和利息。在海外可能可以获得间接损失的赔偿,比如投资者使用资金的机会成本。(吴敏)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