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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丰农化股权转让谜团 原始股东称被迫转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 02:01  第一财经日报

  陈晶泽

  2个月前已经过会却仍未上市的辉丰农化目前一边忙着补充2010年半年报,一边忙着处理一起公司内部的“突发事件”。

  至少有24名公司“原始股股东”认为,公司董事长仲汉根骗走了他们的全部股权,并没有给予补偿。但辉丰农化董秘郑路明否认了欺骗的存在,称这些原始股股东退出都是自愿的。

  辉丰农化是一家位于江苏大丰市的农化企业。公司IPO于今年5月28日顺利过会。仲汉根持有公司5394.15万股股份,占公司上市前总股本的71.922%。

  原始职工股股东:

  参股、转让都是被迫

  公司员工王先生在辉丰农化已经工作16年,他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讲述了他所知道的“被骗”经历。

  1997年下半年,辉丰农化只是当地一个小厂,经营困难。为了工厂能够继续运转,管理层决定以职工入股的方式筹集资金。当时的规定是,普通职工每人需入股5000元,计5000股。

  但对于辉丰农化的普通职工而言,当时的5000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目。王先生认为,即便放到现在,相对于目前每年2万元左右的收入而言,5000元也并不是可有可无。

  “入股才能上班”

  王先生表示,辉丰农化职工入股的方案遭到大多数职工的反对,但职工最终得到的答复却是“入股才能上班”。出于保住饭碗的想法,很多职工都被迫入股5000元。

  对于辉丰农化历史上这段职工入股的情况,公司招股说明书是这样描述的。1998年11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8]157号文批准,同意由大丰市龙堤乡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大丰市农化厂工会以及陈玉盘、仲汉根、韦广权等3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发行人,发行人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238万元,每股面值1元,计1238万股。其中:大丰市龙堤乡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以大丰市农化厂经评估的全部经营性净资产782.71万元投入认购782.71万股,占总股本的63.22%;大丰市农化厂工会以现金出资272.29万元认购272.29万股,占总股本的21.99%,该股份为原大丰市农化厂198名内部职工以大丰市农化厂工会的名义认购,由大丰市农化厂工会代为持有。

  王先生表示,入股辉丰农化的当年年底,厂里职工每人分得2袋大米,每袋50斤。之后也进行过一次分红,普通员工每人分得1200多元。但入股得到的“好处”到此为止。

  不退股“后果自负”

  2004年,职工又接到的通知,要求参股的职工将股份转让,转让的价格是1元/股。按照这一转让价格,当初入股的普通职工应该每人能够拿到当初入股的5000元。但王先生却告诉记者,当时厂里的算法是,用5000元减去1200多元,得出的近3800元作为退款,其中减去的1200多元是此前的一次分红。而且,即使这近3800元的退股资金也没有到手,而是作为押金继续留在厂里。

  根据王先生的说法,方案公布后再度引发员工不满。但得到的答复是“后果自负”。

  出于对“后果自负”的担忧,普通员工再度让步。此次,共有212.24万股以1元/股的价格被划至仲汉根名下。

  对于这段发生在2004年的退股风波,辉丰农化的招股说明中表示,2005年6月2日,因部分公司员工要求退还出资,经农化厂工会与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工会将其所持408.09万股中受员工委托持有的212.24万股以1元/股转让给自然人仲汉根。

  如何“自愿转让”

  王先生还告诉记者,为使外界相信这是自愿转让,仲汉根一直想方设法让被迫转让的职工签所谓的自愿转让书。一直到今年7月初,这件事情还在进行。

  据介绍,今年7月4日,部分没有签自愿转让书的职工接到通知,要求7月5日上交身份证,并在一份声明上签字。

  该声明的内容为:“本人系自愿委托工会将所持有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股股份转让给仲汉根先生,目前已获悉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不存在任何纠纷。特此声明。”

  至于上交的身份证,据称,仲汉根的亲信私自对其进行复印。但复印时被一员工发现。该员工质问为什么要复印他的身份证,答曰:“好玩。”

  王先生表示,从2004年起,仲汉根就一直以欺骗和强迫的方式要求职工退股,而很多职工直到今年7月初才知道公司要上市。至今尚有30多名员工未签署上述声明。即便很早之前就退股的一些职工,也认为自己被欺骗,要求仲汉根赔偿。更难理解的是,即使退股,职工的入股资金至今也未能收回。

  公司回应:职工要求退股

  老板不想被打扰

  昨日,记者就此事赴江苏大丰采访郑路明,得到的是另一个版本的故事。

  据郑路明介绍,职工股转让一事不存在任何欺骗和强迫,都是职工自愿的。当时的押金也已在2008年筹备上市时如数归还。

  根据郑路明的介绍,2004年以前,辉丰农化经营情况并不好,不少职工担心投入的5000元收不回来,纷纷要求退股。老板仲汉根因为受不了不断被职工就此事打扰,最终决定个人收购愿意转让的全部股份,价格为1元/股。转让的职工都进行了签字确认,因而并不存在强迫转让一事。

  郑路明同时向记者出具了一套复印资料,分别是一份签字日期为1999年6月24日的股权证、一份签字日期为1997年11月12日的收款收据和一份签字为2004年3月15日的自愿股金转让承诺。

  这份自愿股金转让承诺的内容是:我自愿转让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金5000元,同时提交股金收据和股权证各一份。

  郑路明表示,所有转让的职工都签署了类似的承诺。2004年转让时因公司困难,也出现类似押金的现象。但在她2008年到公司开始筹备上市工作后,已经全部退回。但她没有透露押金的数目是近3800元还是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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