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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雏鹰现乌龙股东 业内称保荐人尽职调查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 09:00  现代快报

  7月19日,由东吴证券保荐的河南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雏鹰)中小板上市申请获通过。但雏鹰欲展翅高飞之际,或许等待它的首先是一起不小的“乌龙”事件。河南雏鹰招股说明书中,一位证券从业人员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其上市前发行人股东名册。“有关规定虽未禁止证券从业人员参股非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但河南雏鹰一旦过会获得上市批文,就变成上市公司,有关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时应该意识到并及早进行有关股权的规范。”北京一家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表示。

  理直气壮的“乌龙”股东

  河南雏鹰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显示,47名发起人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共46名。作为46名自然人股东之一的王欣萍持有7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0.7%,列公司第十三大股东。公司参股股东任职情况介绍称,2005年1月至今,王于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华发路证券营业部担任客户经理。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如果王欣萍属于公司原始创建人股东,其在公司创立之初就投资其中,并非以公司上市后买卖股票套现为目的,其行为问题并不严重。”上海一家券商投行负责人士称。

  那么王是否以公司上市买卖股票套现为目的呢?答案是肯定的。河南雏鹰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显示,2007年11月至今,公司共经历过三次增资扩股。最让人产生遐想的便是第三次增资扩股。2009年4月21日,39名自然人和深圳万胜投资共同对河南雏鹰增资,共计9060万元,其中996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其余归为有限资本公积。折合新增资股东每出资50万元,取得河南雏鹰增资后 0.1%的股权。王欣萍就是此时以约350万元获得河南雏鹰0.7%的股权,在参与增资的39名自然人中排第五位。

  2009年7月,河南雏鹰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王欣萍所持股权对应改制后的股份数为70万股。如此折合其每股仅5元。如果河南雏鹰上市,显然,王欣萍将获利匪浅。 2009年底,河南雏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达0.77元,以目前中小板股票约35倍的发行市盈率计算,其发行价或将达27元/股。这意味着,短短一年多,王欣萍在河南雏鹰的投资将获利超过千万元。

  保荐人尽职调查缺失?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不应该有股票账户。王欣萍投资未上市公司并没有大问题,但其投资的公司一旦上市就有本质区别。”北京一家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保荐方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利害关系,如果没有对其进行规范,那么的确存在保荐人尽职调查缺失。

  “其实,解决王欣萍持股问题并非难事,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其要么将持股转让,要么辞去现有职务。”深圳一家投行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有关部门对其上市审核过程的态度。如果其过会并没有相关说法,是否预示有关部门对证券从业人员参股上市公司这种模式的默许?是否与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初衷相悖?”记者走访的一家券商人士的提问发人深思。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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