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本报讯 汉鼎咨询近日对2009年度创业板企业被否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得出,被否企业超过50%都是因为持续盈利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业务与技术方面存在问题。除了上述常规原因外,调研结果还显示很多项目存在特殊原因,如企业故意隐瞒问题,且该问题超出券商尽职调查的范围和能力,最终导致企业内部人士举报。
报告统计显示,2009年创业板发审委召开40次工作会议,审核了74家企业的创业板上市申请,其中通过59家,通过率为79.73%;未通过15家,未通过率为20.27%。按行业划分,15家未通过企业中电子信息技术业5家,新材料制造业4家,现代服务业2家,其他制造业2家,生物医药和新能源行业各1家。电子信息类企业是重灾区,统计显示申报创业板的电子信息类企业收入规模都偏小,有的企业收入甚至小于1亿元,比如麦杰科技、正方软件、方直科技、博晖光电。
报告认为,2009年被否企业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具体为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主体资格、客户集中度过高和经营管理经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财务会计等存在问题。其中,由于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被否的企业占到了被否企业总数的53.44%。
除了上述常规原因外,该机构还通过调研了解到,很多项目被否还存在以下三大特殊原因:一是某些IPO项目,券商内核已经告知IPO企业目前存在的重大问题,可能会构成企业上市障碍,但是企业上市心求切,恳请券商将材料上报证监会,导致未通过;二是一些IPO项目是受企业方的外界压力,如某些存在瑕疵的IPO项目具备非常强的政府或者国有集团的背景支持,发行人施压于券商投行务必将材料上报证监会,导致企业被否;三是企业故意隐瞒其存在的问题,某些隐瞒的问题已经超出了券商尽职调查的范围和能力,最后导致企业内部人士举报才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