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昊华能源中签率为0.97% 发行价为29.8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4日 23:00  中国证券网

  重要提示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7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1,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 2,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资金申购部分不超过8,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根据本次发行网下总体申购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80元/股,发行数量为11,000万股,其中网下最终配售数量为2,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工作已于2010年3月23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共有79家询价对象管理的157家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提供了有效报价的124家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上述 124家配售对象均按照2010年3月22日公布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10年3月22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网下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申购以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中信证券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在初步询价阶段共有79家询价对象管理的157家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提供了有效报价的64家询价对象管理的124家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并均按照2010年3月22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网下冻结资金总额为4,424,821万元。达到发行价格29.80元/股并满足《网下发行公告》要求的配售对象为105家,对应的有效申购总量为125,58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3,742,284万元,网下配售比例为1.75187131%,认购倍数为57.08倍。

  二、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21.9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A 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8.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发行后的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1,000万股计算为45,400万股);

  三、网上申购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546,74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04,682.5万股。网上中签率为0.97271695%。

  四、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结果

  1、网下配售结果

  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2,200万股,最终获配的有效申购总量为125,580万股,配售比例为1.75187131%,认购倍数约为57.08倍。

  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本公告一 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另外19家申购价格低于本次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29.80元/股的配售对象未获得配售。

  2、网上发行结果

  本次网上发行最终股数为8,800万股,网上中签率为0.97271695%。网上发行配号总数为9,046,825 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19046825。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期。

  五、网下申购中的无效申购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没有无效申购的情况。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