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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资不得控股老字号 酝酿筹措保护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0日 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林晓丽)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商务部近日再次强调国内和港澳台资本必须控股中华老字号,也就是说,外资不得控股。

  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在刚刚结束的“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培训班”中,商务部拿出了《中华老字号管理办法》让参会者充分讨论。此次的管理办法对退出机制更加系统,中华老字号实施动态管理,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一律撤销“中华老字号”称号。

  “目前很多中华老字号已经和正在谋求上市,完全撇清外资不现实。”相关人士认为。

  目前该管理办法还在广泛征求意见中。至于何时出台并没有确定。同时,商务部已经在酝酿筹措中华老字号的保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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