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本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之后,于27日获得中国保监会关于整体改制、公司章程等事项的批复,28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这标志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诞生。
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改制增资有关事项的批复》(保监改发〔2009〕1009号),同意中国人保“整体改制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6亿元”;业务范围包括:投资并持有上市公司、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授权或委托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等。《关于核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批准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国保监会核准了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经营班子的任职资格,下发了有关职务任免通知:吴焰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人选,周树瑞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人选。此外,保监会还向公司换发了新的法人许可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审核了上述有关材料后,决定“准予变更、备案登记”,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颁发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