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轲 北京报道
9月24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股份”)在北京召开创立大会,会议由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主持。
人保集团将由国有独资保险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变更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保险集团公司,名称也将变更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仍为人保股份的最大股东。
按照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人保股份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较改制前的164亿元有大幅提高。据知情人士称,人保股份董事长、总裁等高管人员任职已经通过,不过尚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人保股份董事会将引入独立董事,同时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公司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公司高级管理层实行聘任制,实行责任与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未来人保股份可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
人保集团最终选择 “先改制,后择机上市” 两步走,因此在人保集团完成整体改制后,公开上市计划将很快被提上议事日程。
改制后,原人保集团在人保股份设立之前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将全部由人保股份继承。
至2009年7月底,人保集团总资产3024亿元,比2006年底增加了172%,管理总资产7251亿元,是2006年底的5.8倍。
人保集团内部人士透露,人保集团的股改工作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通过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并购工作进程、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的研究,提出了4种改制备选方案。
人保集团决策层最终确定了以“集团公司一个平台”实施集团整体改制的模式。
上述人保集团人士称,2008年上半年,人保集团选聘中介机构入场,集团整体改制评估范围包括集团本部及全部所属公司,审计和资产评估队伍进入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各主要城市的分支机构;集团内部股权整合与整体改制并行推进。
人保集团上述人士说,股改方案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突破了保留存续公司的改制模式、突破了不良资产剥离处置模式、突破了国家现金注资模式。
人保集团整体改制后不再保留任何“壳公司”,而是选择了彻底的模式,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全部纳入整体改制范围,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采用市场化方式解决;所属子公司的不良资产不再单独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也未放入中央财政的“共管账户”或“共管基金”中,而是通过划定权属、出售等方式进行处置;同时,“自费”改制,国家财政不再补充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