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敖晓波)昨天,证监会对IPO重启后首单、桂林三金药业涉嫌违规改制一事做出回应,表示经过对其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核查,未发现三金药业存在与招股意向书陈述不一致的情况。
上周,三金药业原中层实名向证监会和广西证监局举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不实之处。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日,证监会关注到有媒体报道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对1995年至1997年的工资总额、内部职工购买国有股权资金来源的披露不实,证监会及广西证监局也收到对相关问题的投诉。
这位负责人表示,证监会要求三金药业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此进行核查,并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也进行相关核查。经核查,未发现存在与三金药业招股意向书陈述不一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