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记者28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经过桂林三金药业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核查,未发现三金药业存在与招股意向书陈述不一致的情况。
就桂林三金药业信息披露的有关问题,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近日,证监会关注到有媒体报道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对1995年至1997年的工资总额、内部职工购买国有股权资金来源的披露不实,证监会广西证监局也收到对相关问题的投诉。
这位负责人表示,证监会要求三金药业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此进行核查,并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也进行相关核查。经核查,未发现存在与三金药业招股意向书陈述不一致的情况。
作为IPO重启首单的三金药业将于29日正式发行。根据公告,三金药业的发行价格定为19.8元,共发行46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