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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首发公司应符合三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6日 06:3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透露,首家公司有试点意味,利用首家公司IPO验证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的效果,是监管机构重点考虑的因素。该人士认为,首家公司应该具备几个条件:

  第一,首发公司的发行规模要适中,规模太小没有验证的意义,规模太大也没有必要;

  第二,从行业角度看,要选择周期性波动不会太大的公司,这样公司的业绩较为稳定;

  第三,首发公司的行业要有一些同类可比公司,以便在定价估值时有很好的参照,这样才能验证新股发行制度定价规则是否有效。(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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