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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中国证监会22日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对新浪财经表示,希望国家通过征求意见提出更为完善的新股发行机制,对新股发行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希望国家强化IPO公司公众意识。
左小蕾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有助于约束机构,能够更好地规范市场。IPO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有回报投资人的责任,国家应当考虑强化IPO公司公众意识,规范IPO公司分红机制,保障投资者利益。
根据证监会当日的征求意见稿,第一阶段的改革将主要集中在推出如下四项措施。
一是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是报价、询价报价和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二是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三是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四是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提醒判断投资该公司的可行性。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