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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消息 (记者 商文 马婧妤)中国证监会22日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间截止至6月5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
根据该意见稿,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将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将维持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不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第一阶段将暂不引入存量发行。对存量发售问题,将继续进行深入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
该发言人说,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是:新股的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卖双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得到提升;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显著增强一级市场的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