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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作者:赵文娟 撰写日期:2009-05-25
国证监会22日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间截止至6月5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
根据该意见稿,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将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再参与网上申购。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将维持现行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的规定不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第一阶段将暂不引入存量发行。对存量发售问题,将继续进行深入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