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铸
3月1日,高达8.6亿股、市值逾400亿元的中国平安(601318.SH)员工股解禁。此前一周,上证50ETF基金出现该基金创建以来最大额的净申购6.13亿份。
“ETF的存在为那些持有成份股限售股的大小非们提供了一个避税的通道,这可能是50ETF出现高额净申购的原因。”一位市场人士猜测。
新税法漏洞
2010年3月,沪深两市大小非解禁数量达到154.39万股,环比骤增76.43%,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中国平安高达8.6亿股的员工股。
中国平安2009年中期报告显示,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豪时)、深圳市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傲实业)、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实业)共持有中国平安8.6亿股限售流通股,这部分股票为中国平安近1.9万名员工所有,目前通过上述三家公司代持。
根据中国平安历年公开资料计算,不考虑分红因素,新豪时持股成本为0.42元/股,景傲实业与江南实业持股成本为0.88元/股。中国平安自上市以来共计分红8次,税后累计派现1.67元/股,以此计算,新豪时实际持股成本为-1.25元/股,景傲实业和江南实业则为-0.79元/股。
这8.6亿限售股已经于3月1日解禁上市流通,以目前股价计算,其市值超过400亿元。这是《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的首例大盘股解禁案例。根据《通知》计算,中国平安这部分股权如果以个人名义全部出售,需要缴纳至少80亿元所得税,而如果以公司名义出售,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至少100亿元。
在这份个税新政实施前,法人股大王陈发树将通过企业持有的紫金矿业限售股原价转让给自己后卖出,避免了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20%所得税,将陈发树那种避税方法堵住了,但是却有一个新的漏洞产生。”前述市场人士向记者详细解读了这个新漏洞:用股票换购ETF基金,售出基金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TF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又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那样在证券市场上按市场价格购买。但是向基金公司申购时只能通过该品种ETF基金所涉及的一揽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赎回时以持有基金份额换取一揽子股票。
“新税法只说出售限售股获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并未说明用股票换基金,卖出基金获利需要缴税,这就为那些持有限售成份股的个人大小非提供了一个避税通道。”前述人士向记者介绍,以中国平安为例,持有中国平安的个人大小非可以通过购买上证50除平安外的其他49只股票,然后将包括中国平安在内的一揽子50只股票拿去申购上证50ETF基金,再将这些基金售出,其成本大约在千分之三左右,售出后获利部分则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目前中国平安的这些大小非都是通过法人持有,不管卖股票还是卖基金,获利都要缴纳25%的个人所得税,但是这三家职工股公司的股东也可以通过回购的方式拿回股权,也就是原价转让,然后再通过申购ETF基金的形式出售,这样就达到了避税的目的。”该人士说,这是陈发树式“避税法”的反向操作,也是目前个人所得税中的漏洞。
资料显示,目前沪深两市共计有9只ETF基金,其中沪市6只,深市3只,涉及的成份股数百只之多,而这些成份股中很多都涉及机构、个人大小非,合计持有市值超过1000亿元。依据上述模式,这些大小非都可以通过这种“借道”ETF的方式实现避税。
偷换概念
截至目前,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中国平安的大小非通过上述方式减持避税,但是就在中国平安宣布8.6亿股大小非上市流通前,上证50ETF出现了少有的净申购,且申购数量高达6.13亿份。
知情人士透露,借道ETF减持早已不是新鲜事,一些资本“掮客”早在股改之后就悄然开始做起了这种生意,而当时并非为了避税,只是为了解决限售股不能交易的问题。
著名财税专家、中山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告诉记者,这种借道减持避税行为实际上是“偷换概念”,用持有股票的权利换成持有基金的权利,“实际上,个人大小非转让股票或者换为基金,都是个人财产转让,都需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用这种偷换概念的方式已经不是‘合理避税’,而是‘逃税’了”。
杨卫华认为,大小非不管是直接出售股票还是通过其他间接手段出售获利都应该缴税,“应该立法,这些(借道ETF减持的)大小非并不是在钻法律空子,而是直接违法。”
证券法专家、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也认为,应该对借道减持的大小非立案侦查,“目前,针对大小非避税问题,各地税务部门都在严格审查。”
中国经营报微博:http://t.sina.com.cn/chinabusiness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