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鹏
上市发行价16.7元、开盘价48.6元的中国石油,至今仍将众多股民牢牢套死。市场非理性地炒作新股,导致新股发行价过高,成了国内股票市场最大的顽疾,但随着监管部门各类“良药”的落地,这一现象未来有望得到缓解。
12月2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持股满36个月的股东可在公开发行新股时转让其所持有的老股。分析人士指出,此项规定主要是从供给的层面,增加可流通股数量,在制度设计上抑制发行价过高的问题,也是限制市场“炒新”的一项制度创新。
专家:“定价权”向市场回归
德邦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海东向记者表示,由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会对其客户进行自主配售,届时所形成的价格将成为发行价的重要参考。由于这部分客户多为机构投资者,所形成价格较为理性,在股票供给增加的同时便会对发行价过高起到一定限制作用, 也使得发行市场化更为明显。《规定》指出,持股满36个月的老股东可以在公开发行新股时按照平等协商原则向公众发售老股,这意味着股东减持更加方便了?张海东表示,通过将新发行股份和老股转让价格锁定,符合条件的股东即使一上市就想减持,很难遇到以前较高的发行价,这也降低了股东减持老股的意愿,同时还将受到持有期限等条件的限制。
张海东还补充道,通过取消25%的规则,询价和配售对象资格管理的取消,以及增加自主配售,实行基于市值的网上申购,和向公募基金配售等方面的改变,将新股发行的定价权还给市场,这也凸显了目前监管层从审批制到注册制,从重审批到重监管的转变。“发布此项规定的主要目的便是抑制新股发行价过高,通过制度上的转变,将老股纳入到上市发行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市场供应量,从而起到限制作用”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微博]如是说道,在供给量增加的同时,对股东股份也可能造成一定稀释。
业内人士:通过增加供给抑制发行价
“假如某公司总股本3亿股,IPO计划发行1亿股募资10亿元,每股发行价10元。按老的发行办法,1亿股总额确定,但发行价则是询价,在一级半市场火爆的情况下,可能发到每股15元,这样就有5亿的超募资金出现。”有券商业内人士指出,IPO抑制“三高”的关键,就在这个发行价,“它是多重因素共振造成的。”
那么,按新的老股存量发行又有什么变化呢?上述人士举了个例子,同样是某公司发行股份,计划发行1亿股募集10亿元,一级半市场的对应资金量也可能在15亿,但如果以老股出让部分股份的方式发行,比如存量再发行5000万股,则市场相对供应的新股就达到1.5亿股,理论发行价就只有10元了,再加上市场资金对增加发行数量的忌讳,发行价可能会更低,最终将使发行价下降到10元以下,超募资金也不会有5亿之多。“发行价只要降下来,核心问题就解决了,市盈率和超募资金就会随行就市下降。”
而对于老股东来说,尽管存量发行可以让老股实现变现,但其持有的总市值将会降低,同时持股比例的下降也会影响到未来的话语权。在这种情况下,老股存量发行的总额不会太大,但又要顾及到市场对“三高”的顾虑,因此在确定发行价的时候会更加理性,权衡各方面的关系。“以前大股东股份一个不少,只要把发行价做起来,超募资金也很多。但在新办法下,一旦发现可能会超募,就必须加大新股供给,给自己做减法,给市场做加法,以前那种肆无忌惮的‘三高’发行可能会被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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