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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改变市场不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5日 03:02  证券日报

  专家认为,将促使中小投资者平等参与新股发行询价配售

  ■本报见习记者 左永刚

  “本次证监会对新股发行体制的深化改革已经触及到证券市场是否能充分体现‘三公’原则,有效地抑制现行新股发行‘三高’等广大中小投资者关心的敏感问题。”上海股份制与证券研究会股份制企业专业委员会主任曹俊表示,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对新股发行审核、发行方式、发行定价及配售方面的改革,通过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全面淡化窗口指导等多项改革措施得到了具体体现,使新股发行进一步市场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将对中国证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将适当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并将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允许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曹俊表示,新股发行拟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使证券市场量大面广的参与主体中小投资者的意愿也能有所体现,对新股定价的科学合理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另有专业人士表示,将推荐参与网下询价配售个人投资者的权力赋予主承销商,尽管同时也对主承销商提出了自律的要求,难免会让市场担忧,被推荐的个人投资者能否完全独立的、不受各利益相关方影响的参与询价,因此,参与网下询价配售个人投资者的选定方式可以进一步研究和商榷。

  业内人士表示,在新股配售方面,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规定,尽管也设定了回拨机制,仍将有利于一级市场的发行人、承销商及机构投资者,而参与二级市场的广大中小投资者则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新股发行过程中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使新股发行的机制更科学合理,改变我国股市长期存在的一二级市场不平衡的现象,使广大中小投资者有更加平等的机会参与新股发行的询价配售。”曹俊表示,证监会负责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管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将为新股发行的询价约束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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