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微博)记者 黄河
银广夏造假事件,让负责其审计业务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解散。
既然有总揽大权进行审批的发审委存在,投行和审计机构常常借机推卸他们原本应该承担的审计责任,甚至合伙应付发审委的喜好,反向破解审核密码。
绿大地造假上市案的爆发,也让一条由投行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构成的“造假流水线”曝光于天下,也使得这些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再次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有些投行保荐人配合公司包装,美其名曰“上市辅导期”。辅导过程中,公司在投行保荐人指导下明目张胆地进行包装,目标就是欺骗公众投资者——把原本垃圾的公司包装得光鲜亮丽,并在股市高价发行圈钱。
如果说,保荐人是防范拟上市公司出现虚假信息披露、材料不实的第一道关,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是拟上市公司财务审计中的第二道关。那么,在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中,发审委是把好企业上市信息公允性的最后一关。
但发审委的存在,让投行和审计机构有机会推卸原本自己承担的审计责任。既然有发审委总揽大权,投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做的就不是认真审计发行人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而是合伙应付发审委的喜好,以及通过一系列反向工程来破解发审委的审核密码。
造假流水线
中介机构“灰色产业链”的存在,是对现有新股发行规则的玩弄与轻蔑。
事实上,一些投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已经形成造假上市的“灰色产业链”或“造假流水线”。在绿大地一案中,原上市公司管理层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造假上市,并在上市后继续造假,投行保荐人和财务审核机构的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绿大地造假过程看,灰色利益链中不仅有现存市场制度下利益勾兑的“潜规则”,还有行走于市场边缘的“财务高手”们对法制和规则的玩弄与轻蔑。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近日也强调指出,会计师事务所要时刻关注媒体报道,并对媒体质疑所涉及的问题,重新全面评估相关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
据监管部门透露的消息显示,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和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均未遵守相关法律和会计业务规定,而在以虚假原始财务和法律资料编制报表之后,承担审计责任的深圳鹏城和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现场审计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最终为虚假财务数据打开了“一路通行”的绿灯。
南方周末记者在造假案调查过程中发现,由于保障财务数据真实性的关键审查环节“现场审计”一直被牢牢地掌控在“造假军师”庞明星个人手中,使其得以利用各中介机构的失职与疏忽,从容“包装”一系列造假数据,并最终骗过了监管部门和市场投资者。
而在案件曝光后,除了对造假当事人的惩处之外,追究中介责任的呼声也成为市场共识。这一幕场景,不能不令人想起十年前“银广夏上市造假”案曝光后,为证券中介行业所带来的巨大震荡。
2000年前后银广夏案的曝光,不但直接导致了当时名列国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解体,而且引发了一系列包括中介监管及会计制度方面的重大变化:包括全面引入国际会计准则、强化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职能等等。
而在事隔十年之后,再度曝光的绿大地造假上市案,尽管与银广夏造假上市性质相同,但是从造假操作到最终曝光,其间依然有着大量细节上的差异。仔细分辩这些差异,可以看出过去十年里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进步与不足。
首先是在造假主体上,银广夏一案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直接参与造假,而在案件爆发后的媒体调查中,更显示出这一造假模式,是当时市场中介机构中所流行的“潜规则”。
一位资深会计业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当时“造假上市”模式的流行,既跟当时“为国企解困”的证券市场管理思路有关,也跟当时会计规则不完善有很大关系。
该市场人士表示,自己在香港多年执业过程中,既学过英国的会计准则,又学过美国会计准则,但第一次到内地从事B股上市业务时,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懂”内地会计准则与要求。
他发现当时国内通用的“苏联式”会计准则,不但与国际会计准则无法接轨,而且完全无法反映出市场化企业的真实运作情况。南方周末记者亦有发现,在2000年前后查看多家A+H股上市的企业财务资料时,发现A股报表资料极其粗略且漏洞百出,而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H股财务数据,则清晰地反映出了企业经营的各种动态与细节。
而到2003年之后,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大力推进上市公司会计准则与国际标准接轨,最终使得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成为市场投资者的重要标准。
另一个进步则是,在造假曝光的过程中,银广夏一案几乎是由媒体独立调查曝光,其后再牵出大规模会计造假的“潜规则”。
而在绿大地案中,尽管监管部门在上市时由于失察而任其造假资料通过了层层审核,但在其后续增发过程中,已有所觉察的监管当局及时“推荐”了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由该所审计时发现了财务造假迹象。直到监管机构大规模进驻调查,绿大地造假案才最终引发市场关注和媒体跟进。在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之后,证监会还专门召开发布会,公开了更多未被一审认定的细节。
造假何以通过层层审核
目前新股发行重重审批环节存在结构性缺陷。每个审核环节都以为其他环节能堵住漏洞,结果却造成了大规模的造假行为一路通行。
不过,贯穿两次上市造假案的核心运作模式——行政审批制度下的权力寻租并未从根本上受到扼制。
在市场制度与规则日益完善的过程中,“资本高手”们对社会财富的掠夺也更具隐蔽性和专业性,而身为市场信用承担者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士,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日益明显。
在绿大地一案中,造假主体实质上是公司管理层和带着审计项目屡屡“挂靠”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庞明星,而这一“项目挂靠”模式本身就已经违反了相关行业管理规范,只是由于各级监管机构的纵容,才得以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绿大地案也凸显目前新股发行中重重审批环节的结构性缺陷。每个审核环节都以为其他环节能堵住漏洞,不必自己来“做恶人”,甚至因利益关系而“睁只眼闭只眼”,而最终却造成了大规模的造假行为一路通行,让却市场投资者和社会各方付出了沉重的“埋单”代价。
这一现象并非中国证券市场所独有,上世纪80年代初曾在香港证券市场引起巨大轰动的“佳宁案”就是一个类假的案例。
香港上市公司佳宁置业因财务造假最终倒闭一案,直到2001年底才最终审结。其间涉及的贪污诈骗款项达66亿元,诉讼费高达2亿多港元,整个案件的调查过程长达17年,审查资料数百万份,调查和追缉范围远及三大洲十多个国家,创下了目前世界司法领域里的一系列“吉尼斯世界纪录”。
在佳宁案爆发近20年后,案发时任香港证券监管专员的霍礼义专门写了一本书回顾此案的来龙去脉。
霍礼义在书中指出,在佳宁造假案中,当时的佳宁董事长陈青松及其团队“显然还缺乏市场经验”。而专业的顾问们,包括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事件的发展起着实质性的作用”。
在以虚假交易粉饰的商业帝国最终崩溃后,陈青松为此付出了近20年的牢狱生涯。今天绿大地的董事长何学葵及其“专业顾问们”,又将面对着怎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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