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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临时停牌制度有三大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9日 03:20  京华时报

  深交所新近推出的临时停牌措施立竿见影。3月8日、9日、15日、16日,深市先后有12只新股上市,无一例外都遭遇停牌,而且停牌速度越来越快。15日创业板上市的3只新股,开盘后只交易了五六分钟时间;16日中小板上市的4只新股,开盘后的交易时间甚至只有一两分钟。

  如果只是为了对首日上市新股进行停牌处理,深交所的临时停牌制度无疑达到了目的。但如果是为了遏制新股炒作,那么显然没达到预期效果。以16日被临时停牌的信质电机为例,该股的开盘价涨幅高达80.5%,集合竞价阶段炒作之激烈非同寻常。

  临时停牌措施没有达到遏制新股炒作的效果是意料之中的,该措施至少存在三大先天不足。

  其一,停牌令不等于限炒令。炒新是一种市场行为,试图通过停牌这种行政手段来限制市场行为,本身就没有对症下药,将炒新想象得过于简单。即便上市首日炒新的时间由于停牌而受到限制,但次日接着再炒也不迟。因此,用停牌制度来限制炒新无异于掩耳盗铃。

  其二,停牌令大大缩短了新股上市的正常交易时间,使投资者难以对行情作出有效判断。中签的投资者卖股需要“跑得快”,在二级市场买股的投资者同样需要趁早动手。因此,停牌令加剧了买卖股票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助长了新股炒作。

  其三,停牌令起到了“护发”作用——减少了新股在上市首日破发。行情低迷时,一些“三高”发行的新股首日破发不可避免,但停牌令成了防止其“破发”的保护伞。“护发者”只要在竞价阶段推高开盘价,然后下跌10%就可以享受停牌保护了。仅以此论,停牌制度成了“三高”新股的帮凶。

  皮海洲(微博)(湖北投资公司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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